【推荐】工程合同汇编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工程机械产品,为明确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双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概况及价款单位:元(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交货前,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三日内支付货款,一次性全额付款元整。
三、产品质量标准、保修期:
1、乙方购买的工程机械质量按生产厂家关于该型设备的产品标准执行,质保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一年内或20xx工作小时截止,以先到为准。
2、乙方应按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本项涉及的判断标准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
3、保修期内保修方按照质保规定履行保修义务,正常的设备故障与产品质量无关。保修方或机械厂家认为应能通过维护修复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维修,不得阻碍或拒绝维护修复。正常故障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采取替代措施避免损失,并不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赔偿。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提货人: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货:在此期限内乙方未付清价款,甲方交货时间顺延并有权拒绝交货,必要时可不经通知直接解除合同。
3、指定提货人:姓名联系电话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甲方代办运输至交货地点,运费0元人民币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主机裸装、随机工具及配件、备件箱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
依据生产厂家关于该型设备的产品标准及《供货明细》由乙方自行验收。乙方应在收到购买的工程机械后当场验收。乙方签收后即视为承认甲方所交付的工程机械为合格产品。随机备品、配件工具随主机一同发送,交付与验收的标准。方法使用本条的规定。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付清设备全部价款前甲方保留对该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机械进行抵押、质押、转让或者用于清偿其他债务。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将该设备收回。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按期一次性付款的,逾期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当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天后,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停止乙方对该设备的使用或者直接收回该设备。甲方收回设备的,乙方必须在甲方取回该设备之日起的一周内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赎回该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甲方因此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届时未赎回的,甲方有权将该设备另行出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乙方的欠款,多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如果不足以偿还欠款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还。
4、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原因造成工程机械灭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6、交货地点在福建省内,交货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需将工程机械运至福建省省外施工的,必须事先书面取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向甲方支付该机械销售价格的2%作为服务费补偿;乙方擅自将该工程机械运至福建省省外施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工程机械销售价格的7%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交货地点在省外的,如果乙方在交货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将设备转移至他省的,乙方应提前五日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该机械销售价格的3%作为违约金。8、为便于售后服务,乙方同意在接受工程机械时由甲方保留工程机械专用钥匙壹把,以作备用。
9、以上各项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收回该工程机械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甲方为追索债务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管费等,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争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提示:
甲方提示乙方、丙方对合同各条款认真阅读,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代理人:
开户行:电话:
账号:传真:
工程合同 篇2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地质工程进行物探工作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鸿泰煤矿地质物探工程;
2、施工地点:阳泉市郊区平坦镇中庄村;
3、工程开竣工日期:20xx年xx 月xx 日至20xx年 xx月xx 日。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工程量约米, 元/米,合同价款共计约人民币 元(大写:万元整),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最终价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有特殊要求另行收费,以双方签字验收单为准。
2、付款方式:
物探工作完成 米时,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测井工作全部完成后十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并提交正式测井成果。
三、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在工程全部完工后据实结算。
2、甲方负责施工区内地方协调工作及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测井工作顺利进行,涉及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乙方到达现场前及时提供钻孔测井通知书及钻孔1:200简易柱状图。
4、甲方应确保施测钻孔的孔内安全,如因施测钻孔孔内事故致使测井仪器损坏,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处隐藏5445个字……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绿化工程常识
基于一般的常识,应当说,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项目有其相似的一面。这里所说的相似,指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所使用的钢筋、水泥、木料、砂、石子方面的建筑材料相同,及由此所套用的施工规范相同。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着土建部份。对于如何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份的质量把关,作为工程管理人员,毫无疑问必须熟悉与掌握土建部份的施工规范,对于较大的园林建设项目,还必须相应配备土建方面的专业人员。然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相比,尽管有其相似的地方,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方面甚至是质的区别。正是这些区别,构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独有的特点。
1、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种色彩植物、花卉、树木草皮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它是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2、“三分钟七分管”,而且,种是短暂的,管是长期的。只有进行不间断的精心养护管理,才能确保各种苗木的成活率和良好长势,否则,就难以达到生态环境景观的特殊要求和效果。这就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必须提供养护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投入。
3、追求工程的艺术美。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格外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设计部位可能难以达到,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于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
4、除大的公园建设项目外,一般来说,园林绿化工程均作为建筑配套附属工程出现,其规模较小,而且工程量分散不便于监督管理。处于这样的情况,有两种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标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更使管理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二是因为工程量小分散、战线长,往往使工程管理顾此失彼,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钻空子,做手脚,极难全面控制工程质量。上述现象对业主来说可能无所谓,可是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来说却增加了很大压力,从目前看是必须面对的一种挑战。
5、园林绿化工程的植物材料,其市场价格浮动比较大,难以准确把握;其栽植劳动定额,国家目前沿无统一的标准规定,各地的计算法也不很一致。有人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利润丰厚、风险不大,于是出现了“挂靠”现象。其结果是,一旦中标,付给出面招投标单位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便由他们自行组织管理施工。工程开工后,现场管理“五大员”迟迟不到位,有的甚至连施工的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资料都不清楚。试想,这样的施工,哪能确保实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再一种情况是,极少数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图省事,以收取一定的比例费用,干脆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这就是园林绿化工程的“剥皮”现象。这种现象同样会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造成较大的危害。